第70章 借调(三)-《永无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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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刚从宋妍那里回来。”严岑站在沙发旁边,并不坐下,淡淡地说:“跟她聊了聊。”

    “她说什么了?”许暮洲有了些兴趣:“她跟你讨论这个了?”

    “没说出什么有用的。”严岑眸色渐深:“她神神叨叨的,我懒得多听,就先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噗——”许暮洲憋着笑,脑子里大概已经浮现出了那个画面,他将书搁在茶几上,摆了摆手,语重心长地跟严岑说:“哎呀,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在心里美化对方,什么叫神神叨叨。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她说的话不太客观。”严岑说:“所以来问问你的看法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看法?”许暮洲仰着头看着他,笑道:“但是你也知道我的性向,我的看法跟大多数人都不太一样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严岑说:“说说看。”

    既然严岑都这么坚持了,许暮洲也只好绞尽脑汁,试图从自己贫瘠的人生阅历中翻找出一些相关信息来。

    “这种东西很主观,也很难说。”许暮洲说:“但归根结底,喜欢大概就是一种满足感——比如看到对方的时候,就会觉得开心,有一瞬间想要天长地久的念头,这样之类的?”

    许暮洲自己说完,自己都觉得这答案太模棱两可了。但许暮洲自己活了这么大,一朵安安稳稳盛开的桃花都没有过,要么是烂桃花,要么都是没等开就谢了,相关经验尤其不足。

    他正琢磨着怎么说才显得深奥一点,余光忽然扫过了手中的书皮,他心念一动,换了个说法。

    “记得纪筠吗。”许暮洲说:“《哥林多前书》里说,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,爱是永久不止息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你觉得,爱是甘愿付出吗?”严岑问。

    “不完全是吧。”许暮洲老实地说:“我个人觉得,人都是有情绪的,在付出的同时想要索取回报,也是很正常的。甚至于,‘喜欢’其实恰恰是从想要索取开始的。”

    严岑挑了挑眉:“嗯?”

    “因为‘喜欢’本身,就是一种单纯的想跟对方在一起的心情。”许暮洲说:“想从对方身上索取目光,索取关注,索取陪伴。”

    外头的雨下得更大了一些,阳台上的水渍顺着玻璃拉门的地缝流淌进来,在昏黄的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

    严岑那敏锐的听力捕捉到了这屋中的所有细碎声响——水流声,雨滴声,时钟秒针走过的声音,还有他胸口猛烈跳动的心跳声。

    许暮洲房间里的闹钟骤然响起,打碎一室静谧。

    许暮洲踩着拖鞋站起来,急急忙忙地往卧室走,严岑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,犹豫了两秒,起身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他看见许暮洲先是按停了正在跳动的小闹钟,然后随手从床头摸过一只马克笔,在他墙上那个形态奇异的日历上画了个圈。

    严岑眼神好,一眼就发现了,这一页正好是许暮洲进入永无乡的那一个月。

    “你在做什么?”严岑问。

    “画个时间。”许暮洲画完了圈,微微侧开身,让严岑能看得更清楚一点。

    他这张日历上已经画满了一行,从许暮洲进入永无乡那一天开始,第二天的日期上不但画了个圈,还往外打了个小箭头,写着“实习工作起始日”,而紧随其后的下一个日期,备注就变成了“实习工作终止日,孙茜。”

    ——许暮洲在记录时间,严岑想。

    他接着看了下去,发现之后有的日期没有备注,只是画了圈。备注的类别除了进入和离开任务时间线之外,偶尔也会有点别的,严岑就在其中一个圈上看见了“头一回去看永无乡日出”这种毫无意义的备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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